危货车安全行车操作规程指引(一)
一、出车前准备
(一)详细确认托运信息。要检查确认托运人提供了所承运危险货物相关的所有信息,以及单证。
(二)严格调度运输任务。根据运输任务具体信息,调度执行该运输任务的驾驶员、押运员和危货车辆。在车辆选择方面,一是选择与承运危险品货物性质、重量相匹配的车辆、设备进行运输,包括车辆和容器类型、车辆高度和长度、罐体材质、保温加热、罐容、装卸方式、接头、人孔尺寸、防溢流装置、装卸台位置等因素,检查罐体是否清洗、气体置换等;二是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,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、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否与承运货物相符,车辆是否年检、年审逾期,检查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是否与承运货物相符,检查罐体检验有效期。
(三)提前熟悉运输任务。驾驶员、押运员要利用电子地图等方式,熟悉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,需要充分考虑沿途行驶风险,查询路线中是否有水源、人口密集区,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、普通公路沿途停车区位置等。
(四)认真全面安全检查。出车前应做好车辆、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检查,至少要检查:1.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正常运行,动态监控平台是否正常监测监控执行任务车辆。2.驾驶员、押运员是否具备有效危运从业资格证。3.驾驶员、押运员的生理、心理状况是否正常,是否存在疲劳驾驶情况。4.是否依据托运人提交的托运清单编写运单,并交给当班驾驶员和押运员,或按规定填写电子运单并上传平台。5.检查运单、随车物品和车辆安全状况。
一是安全管理员应根据托运人提供的安全技术说明书、运输合同等文件,提前熟悉运输危货品的基本危险特性、安全运输要求和应急措施,并在出车前,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现场运输安全告知和技术交底。
二是驾驶员、押运员应检查核对运单上的危货品名称、数量、规格、托运人地址电话、接收人地址电话、运输路线,查验与调度安排任务是否相符,与车辆罐体荷载是否相符。
三是驾驶员、押运员应检查随车携带证件和物品是否齐全,包括道路运输证、运单、从业资格证、驾驶证、行车证、安全卡,以及与危货品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用品,凭证运输的相关通行证件(如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),法规标准规定的其他必需单证等。
四是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或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和人员,对车辆、罐体、可移动罐柜、集装箱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,以及动态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。应对车辆标识标志进行检查,检查标志灯、标志牌、反光带等是否与所装货物介质相符。应对罐体进行检查,检查外观、导静电橡胶拖地带、压力表、液位计、温度计、紧急切断阀、装卸软管和阀门等。重点确认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。应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,检查动态监控车载终端设备、主动安全防护系统、电源总开关、排气火花熄灭器、导静电带等。检查车辆轮胎、轮毂,车辆刹车系统、行驶系和转向照明灯等关键部门进行安全检查。
五是驾驶员、押运员在出车前,应对运输车辆、罐体、可移动罐柜、罐箱进行外观检查。检查车辆按规定标准安装、悬挂标志标牌。重点保障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达标。
(五)如实填写行车日志。安全管理员、车辆技术管理员、驾驶员、押运员等人在行车日志中填写相关检查确认内容并签名。
上一条:如何预防汽车起火 |
下一条:普法专刊四期:专项二
|